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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控有色金属等“两高一剩”项目 开工需经审核
时间:2010-11-07 15:30:27  作者:管理员  来源:远天电子

11月5日消息,记者从广西自治区政府获悉,日前我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将铁腕把好土地关、环保关、信贷关、产业政策关和项目审批(核准)关,有效抑制“两高一剩”行业(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过快增长。据悉,未通过节能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区实际,高耗能行业包括铁合金、电解金属锰、富锰渣、电解二氧化锰、钢铁、电石、水泥,以及铝、锌、铜等有色金属冶炼等;高排放行业包括纸浆、酒精制造、制革、印染以及淀粉等;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维C、风电设备等。

在冶金行业方面,根据《通知》要求,2010年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铁合金、电解金属锰、富锰渣、电解二氧化锰扩大产能项目。防城港作为北部湾的钢铁基地,要求对现有钢铁企业进行结构调整,以便争取国家尽快核准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严禁借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名义,自行建设钢铁项目。

对建材行业,将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适度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的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清理,不符合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条件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严格控制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一律不得备案。

石油、天然气和化工行业方面,2010年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氯碱、黄磷等扩大产能的石化项目。2011年前原则上停止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和新建多晶硅项目。

据悉,对于铝、铅、锌、铜等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今年内也不再审批、核准、备案。